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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上半年(2017年度第二批授位)申请论文答辩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年01月09日 15:08    作者:MPA办公室    点击:[]

各位MPA研究生:

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安排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将2017上半年MPA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提交电子版材料

电子版材料请于21917点前提交至sdumpa@aliyun.com邮箱。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申请。

1、《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论文答辩申请表》1份,见附件1

MPA研究生一定要保证该表格的信息准确性,如因个人问题导致毕业材料产生错误,责任自负。

2、电子版论文终稿1份。

提交的论文务必在封面注明论文题目、学生姓名及学号、导师姓名。电子版论文作为附件发送,附件名格式为:学号-姓名-论文题目,例如:201410100-李三-XY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问题研究.doc

根据《山东大学关于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4):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的要求必须小于15%(不含15%)。请同学们在提交论文前做好预检测,务必将论文重复率控制在15%之内。

二、论文预答辩

论文预答辩拟定为3月中上旬进行,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后续通知。

三、网上提交答辩申请(http://www.gradms.sdu.edu.cn/login

1、校对补充个人信息:

拟申请答辩的MPA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补充、校对个人相关信息:包括学籍信息、表现信息、培养计划、学位信息等。

2、提交答辩申请:

MPA研究生登陆管理系统后,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点击提交毕业申请。申请完成后,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,并查看后续审批状态。(具体提交答辩申请时间待研究生院确定后,本网站会及时通知,请MPA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,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)。注:之前通过系统申请毕业但没有通过的MPA研究生,仍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。

根据《山东大学关于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》(详见附件2):两次答辩申请无效的,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。。请MPA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之前,务必与导师进行确认,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提交。

四、图像采集

电子图像采集工作按研究生院规定完成,拟答辩MPA学生电子信息完成后方能进入学校答辩系统,无电子照片者将无法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答辩申请程序。

五、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,不能申请本次论文答辩。

1、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(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分为准)。

2、未按学校规定交齐全部学费;

3、未进行学期注册;

4.未进行研究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。

六、论文写作规范

论文写作规范详见《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(试行)》(附件3)。

七、论文答辩时间

论文答辩会拟定为5月中下旬进行,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后续通知。

八、学术不端行为检测

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《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进行,见附件4

附件1: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论文答辩申请表

附件2:山东大学关于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

附件3: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(试行)

附件4: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


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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